辽宁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服务“双百日”专项行动
高校毕业生(毕业证书日期起5年内)首次在抚顺市辖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,且成功申领创业担保贷款的,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。
本期支持: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
参演人员:戴鑫磊、张智博
解读:吴昀隆
指导:姜海
摄像:张明垚
剪辑:何鑫
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,按照当年社保缴费最低档标准的60%给予社会保险补贴,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。高校毕业生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满后,仍从事灵活就业的,享受期限可延长最多不超过6个月。
本期支持: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
参演人员:李阳、戴鑫磊、张智博
解读:田光旭
指导:姜海
摄像:张明垚
剪辑:何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