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“职选济宁 携手共赢”
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
秋季校园招聘公告
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是济宁市属骨干国有企业,主营煤电(新能源)、港航物流、大宗商品贸易、高端制造等业务,拥有全资、控股、参股公司100余家,从业人员1.6万人。位列中国煤炭企业50强第32位、中国物流企业50强第16位、财富中国500强第213位。煤炭产能居山东省第2位,港口吞吐能力居山东内河港口第1位。先后荣获全国“五一”劳动奖状、国务院国资委“双百企业”、全国煤炭工业优秀企业、全国煤炭行业“安全高效集团”、山东省文明单位、山东省社会责任企业等荣誉称号。
为满足集团发展需求,现面向校园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招聘计划
具体招聘职位、人数详见招聘计划表(附件1)。
二、应聘条件
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: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。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得国(境)外永久居留资格、长期居留许可的人员,不得应聘。
(二)具有良好的品行,无违规违纪、违法犯罪记录,无不良履职记录,未受到党政纪处分。被开除公职的人员、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、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、因个人原因造成国有资产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人员不得应聘。
(三)认同济宁能源企业文化,诚实守信,综合素质好,创新意识强,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。
(四)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。
(五)须为2026年毕业或择业期内(2024年、2025年毕业)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。
(六)本科生限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,硕士研究生限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,博士研究生限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。
(七)符合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、专业及其他要求,详见附件1。
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(学位)证书,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,可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(学位)证书,报考符合要求的职位。
三、招聘程序
按照现场报名、简历筛选(资格审查)、测评、面试、签订就业协议、考察和体检、公示、录用等程序进行。
(一) 现场报名
集团公司招聘小组将于2025年9月-11月进驻部分高校现场招聘,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。请密切关注校方校园招聘会、双选会及宣讲会相关信息。
现场报名须提交资料:
(1)个人简历;
(2)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(正反面)复印件;
(3)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;已毕业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、学位在线验证报告;国(境)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书面认证复印件;
(4)在校期间成绩单(须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);
(5)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单(如有);
(6)诚信应聘承诺书(下载打印附件2或在报名现场领取,须经本人亲笔签署);
(7)无犯罪记录证明;
(8)相关荣誉、奖励、职称技能证书复印件,以及本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。
(二)简历筛选(资格审查)
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筛选,综合应聘条件、政治素养、道德品行、综合素质、在校期间成绩和表现、所获荣誉、参加社团及社会实践活动、人岗匹配度等情况,择优确定进入测评环节人选。同时根据职位招聘条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,面试阶段进行现场资格复审(具体时间、地点、携带资料另行通知)。
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,应聘人员必须对自己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、有效性负责,如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,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或成绩,已录用的,解除劳动关系。
(三)测评
测评主要考察知识基础、思维能力、价值取向、人际特点、职业心理风险等。不参加测评的,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。
测评成绩采取百分制,合格分数线为60分。职业心理风险测评成绩不计入最终测评成绩,但结果为“值得关注”的,不得进入面试环节。
(四)面试
测评结束后2日内通知达到测评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,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,面试成绩为百分制,合格分数线为70分,低于合格分数线的,不予录用。
(五)签订就业协议
按照测评成绩占30%、面试成绩占70%计算综合成绩。根据综合成绩择优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,完成就业协议签订的人员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。未按要求签订就业协议的,视为放弃应聘资格,可按照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,也可不递补。
(六)考察和体检
考察。采取查阅档案、实地走访、个别谈话、查验相关证件证明等形式,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,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。参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,对考察人选档案进行审核,档案保管不合规者不予录用;档案中存在问题的,个人要配合调查,问题未查清或处理不到位的,不予录用。
体检。对考察合格人员,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。应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,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。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,国家或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。复检只能进行1次,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未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对放弃考察、体检资格或者因考察、体检不合格产生的职位空缺,可根据需要按照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。
(七)公示
经报主管部门审核后,将拟录用名单在集团公司网站面向社会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,对实名反映的问题,由公司调查核实,对于违反招聘规定的,取消录用资格。对于匿名电话或其他匿名形式反映问题的,公司不予受理。
(八)录用
拟录人员公示期满,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,办理录用手续。依法签订劳动合同,实行试用期制度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,予以正式录用;不合格的,取消录用。
四、薪酬福利
(一)与入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,薪酬待遇按照入职单位薪酬管理制度执行。
(二)缴纳五险一金/六险二金,享有带薪年假、健康体检、节日福利等,符合条件的享受政府人才补贴及企业人才政策。
(三)提供多种培训机会和成长晋升空间。
五、注意事项
(一)公司将通过短信、电话方式通知进入测评、面试、签订就业协议、考察和体检环节的人员,未获以上资格的人员,不再一一通知。请应聘人员正确填写联系方式,保持手机接收渠道畅通,应聘过程中在规定时间内联系不到本人的,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。
(二)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,必须按要求如实说明本人是否有近亲属(包括夫妻、直系血亲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)担任济宁能源及其权属企业负责人的情况和其它需回避情形。隐瞒不报的,一经查实,取消应聘资格;已录用的,解除劳动关系。
(三)公司对所有应聘人员的资料以及测评、面试等信息进行严密保管。
(四)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、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报名和考试培训,请谨防上当受骗。
(五)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有。济宁能源集团有权根据职位需求变化及招聘情况等因素,调整、取消或终止个别职位招聘工作。
咨询、监督电话:0537-23700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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